大沙街微轴厂低效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科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埔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大沙街微轴厂低效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是采购人自愿公开招标项目,仅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完成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大沙街微轴厂低效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KR202603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2743.22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人民币:元) |
大沙街微轴厂低效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922743.2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5天内完成交货,完成交货后安装期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V≤6.0m/s);
并取得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现场报名:投标人至广州市科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85号1322)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注:(1)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需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表人投标或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年4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85号1322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科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zkrjs.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埔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35-253号
联系方式:杨工 15567664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科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85号1322
联系方式:王工 19210419399
广州市埔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科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州市科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大沙街微轴厂低效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我司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本公司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如我司因提供过以上服务,而导致投标无效,我司对此无任何异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
四、本公司已自查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本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
六、我公司为非联合体投标。
特此声明!
说明: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